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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2026-09-20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来源: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38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大中型交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房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合法、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住建局承担具体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房屋征收后的土地收回工作。

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安、发改、财政、审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司法、民政、信访、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有关部门及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职能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  县住建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再委托其他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由县住建局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标准,列入征收成本。

县住建局应当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县住建局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六条  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设施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城市更新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七条  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英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县住建局应该根据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出具的规划意见合理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征收房屋50户以上的应当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50户以下的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四)(五)项所涉城市更新项目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满足危房集中或者基础设施落后的标准。按照“无体检、不更新”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房屋征收等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按照“城市体检”结果进行认定,并公布认定结果,征求公众意见,经确定为危房集中或者基础设施落后的,方可实施城市更新

第九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房屋征收、乡镇人民政府等,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区位、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被征收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限内向实施征收的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按调查登记结果评估、补偿。

第十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租赁、抵押房屋、改变房屋用途或土地用途、装饰装修、广告设置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本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县住建局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书面通知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执法、市场监管、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自公告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  县住建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结果和测算情况,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征收依据、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主体、实施单位、实施时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签约期限等事项。

第十二条  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拟修改的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公布。

城市更新需要征收房屋的,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的,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三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相应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四条  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应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于7日内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县住建局、实施单位、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六条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章  征收评估

第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评估机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第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评估被征收房地产价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

第十九条  县住建部门应当建立依法可以从事房屋征收评估的评估机构目录,向社会公开其名称、资质等级、信用信息等内容,供被征收人选择。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代表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投票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

被征收人代表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商方式以征求意见的形式进行,被征收人代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征求意见表交由县住建局统计、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三分之二以上的被征收人代表选择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协商选定,由县住建局公布协商选定结果。

被征收人代表在7个工作日内协商不成,采取投票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代表半数以上选择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投票确定。

采取投票、摇号等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应当公开进行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县住建局公布确定结果。

第二十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黄冈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复核和鉴定期间,不影响房屋征收活动实施。

第二十二条  房屋征收评估费、鉴定费由委托人承担鉴定撤销原估价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评估机构承担。

第四章  补偿安置

第二十三条  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四条  被征收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房屋性质、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等,以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第二十  住宅类房屋补偿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必须根据征收补偿方案选定其中一种补偿方式。

第二十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价值给予货币补偿。

国有土地上自建房屋(单门独院式)采用房地分离评估,主体房屋按评估价予以评估;土地使用权按征收时点同一地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补偿;空置宅基地按同一地段基准地价予以补偿,土地上空基的基础部分按基准价予以补偿;坡屋顶、楼顶屋2.1米以上按主体房屋计算2.1米以下、1.2米以上按一半面积计算;高1.2米以下不计算面积

公寓单元式住宅(商品房、集资房、房改房)采用房地一体评估,按征收公告之日同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补偿。

主体房屋以外的附属房屋、其他构筑物、附着物按基准价评估给予货币补偿,装饰装修按基准价补偿。

第二十  选择开发主体建设的还建房调换产权的,根据被征房屋主体建筑面积在相对应的还建房中进行产权调换,其中被征房屋主体为一层的按1:1.3计算调换面积。装饰装修、主体房屋以外的附属房屋、构筑物、附着物按基准价评估给予货币补偿。

选择市场化房源调换产权的,以货币化补偿方式计算补偿金额,以房票形式发放,县人民政府根据户购房面积给予一定购房补贴,具体办法在房屋征补偿方案中另行规定。房票管理细则由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细则应该明确房票使用范围(备选房源)、有效期及兑现方式。

二十八  被征收人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土地性质,有余基面积的(余基面积计算方式为证载土地面积减去主体房屋正投影占用基底面积),按余基土地基准价给予货币补偿,余基土地基准价由土地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第二十九条  未建房的闲置国有土地按土地基准价给予货币补偿,土地基准价由土地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未建房的闲置国有土地的基础及其他构筑物按基准价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条  非住宅类房屋补偿:

(一)商业类房屋按市场评估价补偿。

(二)自行改变房屋用途作为经营性用房的(主要指用于商业经营的一楼门面),应当按照住宅房屋给予征收补偿。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对其正在用于经营的部分,可以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中另行制定。

(三)国有、集体及其他非住宅房屋补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民营企业所有的办公用房、仓库、车间、厂区内集体宿舍、临时性用房、工棚等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按房屋基准价标准予以补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按市场评估价予以补偿。商业类房屋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商业基准价给予货币补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在相对应的安置小区中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自行改变房屋用途作为经营性用房(主要指用于商业经营的一楼门面)的,应当按照住宅房屋给予征收补偿;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对其正在用于经营的部分,可以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中另行制定。

第三十  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一)已依法办理有效营业执照,连续经营2年以上且至今仍正常经营的商业性用房,按被征收经营性商业用房基准价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中另行制定。

(二)被征收人自行改变房屋用途作为经营性用房(主要指用于商业经营的一楼门面)的,按照其实际用于经营部分的面积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中另行制定。

(三)经营性商业用房不另行享受过渡期间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只补偿给被征收人。

第三十二条  征收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电信、广电、移动、联通、市政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由其主管单位自行搬迁拆除,给予适当搬迁补偿;对征收区域范围内的道路、公共面积、公益设施不再予以补偿。

第三十三条  房屋及土地面积的认定与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房屋现状建筑面积与证件标明建筑面积不符、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测绘机构现场测绘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被征收房屋用地面积的认定以《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合法有效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为依据;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房屋占地面积按《地籍测量规范》执行。

(三)未登记建筑认定及处理。已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批准,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建筑按合法建筑进行补偿;其它未登记建筑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调查,依法依规甄别认定、分类处置。认定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并书面告知被征收人享有申请复核的权利。

第五章  奖励与补助

第三十四条  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奖励。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腾空交付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给予150元/㎡的提前腾房奖;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腾空交付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给予100元/㎡的提前腾房奖;

超过签约期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不予奖励。

具体签约期限在征收补偿方案中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  县住建局或实施单位按对被征收人给予临时安置补助或补偿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按6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安置补助。

(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人实际选择住宅房屋面积每月6元/㎡的标准,支付过渡期间临时安置补偿费。过渡期自被征收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至取得调换房屋之日后再顺延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安置房屋延期交付,后续临时安置补偿费由提供安置房源的企业或单位负责

第三十  县住建局或实施单位按以下标准支付搬迁补助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1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搬出搬迁补助,主体房屋建筑面积不足100㎡的按100㎡计算;

(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10元/㎡的标准给予搬出搬迁费。回迁搬迁费根据实际选房面积10元/㎡的标准给予回迁搬迁费。

第三十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安置房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进户设施由安置房源建设单位配套进户到位;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或地基调换加房屋重置价货币补偿方式的,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补偿标准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另行制定。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八条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方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后,被征收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同时予以收回注销。

三十九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由安置房源建设单位为被征收人调换的商业及住宅用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被征收人不承担《不动产权证书》手续办理相关费用。

第四十条  被征收人必须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搬迁腾空被征收房屋,拆迁验收合格后7日内,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付清;选择产权调换的付房屋补偿款的90%,剩余10%在交付还建房屋时一并结算。

第四十一条  被征收人原则上应当保持被征收房屋结构完整,不得自行拆除被征收房屋及房屋的装修装饰、附着物及附属设施。要求自行拆除的应与征迁单位签订协议,被征收人因自行拆除被征收房屋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被征收人承担。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四十二条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征迁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重新设定担保或者达成债务清偿协议。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能重新设定担保或者不能达成债务清偿协议的,县住建局对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并向公证机构办理补偿款提存公证。补偿款提存后,县住建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领取提存款项。

第四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是指暂时无法确定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者产权归属存在争议、诉讼等情形。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经县住建局或实施单位发布公告后仍无法找到,导致不能达成协议的,参照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处理。

第四十五条  县住建局或实施单位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请作出补偿决定的申请;

(二)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

(三)被征收房屋评估资料;

(四)对被征收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五)与作出补偿决定相关的其他材料。

第四十六条  县人民政府收到县住建局或实施单位的申请后,应当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决定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被征收人。县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补偿决定,并于7日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  补偿决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县住建局、被征收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情况;

(二)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三)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四)对被征收人的具体补偿方案;

(五)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日);

(六)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期限。

第四十八条  作出补偿决定时,被征收人已明确选择征收补偿方式的,应当按照其选择的征收补偿方式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未明确选择征收补偿方式的,一般通过货币补偿方式补偿。

第四十九条  补偿决定应当直接送达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拒绝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载明原因和送达经过。

第五十条  被征收人拒绝领取货币补偿款的,县住建局或实施单位应当将货币补偿资金以专户存储的方式予以保管或者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公证。

第五十一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县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诉讼过程中,对不及时搬迁可能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损失的,县人民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执行。

第五十二条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之前,县人民政府应当催告被征收人履行搬迁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被征收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县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第五十三条  县住建局或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县住建局或实施单位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执纪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供电、供气、供水、通信、市政等相关工作人员应依法配合征收工作,拒不配合的,由其主管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六条  房地产测绘、价格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评估报告的,记入信用档案,终身不得进入本县房地产评估市场。情节严重的,提请资质审批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相关责任人依法终身禁止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山县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英政办发〔20264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由英山住建局负责解释。

 

附件:1.英山县国有土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青苗

征收补偿准表

2.房屋装饰装修补偿价格参考标准

 

 

 

 

 


附件1


英山县国有土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青苗

征收补偿准表

 

序号

名称/类型/结构/特征/规格

单位

单价

备注

一、建(构)筑物类

1

住宅房屋

房屋主体

框架屋

1350


     
坡屋顶部分不计入此项

2

砖砼屋

1200

3

砖木屋

1000

4

土木结构平房

725

5

坡屋顶

檐口高≥2.2米

 

专指坡屋顶部分。面积按屋顶平面面积计量(算一层),以房屋主体结构类型单价为计价标准。

6

檐口高<2.2米

 

专指坡屋顶部分。面积按屋顶平面面积的一半计量(算半层),以房屋主体结构类型单价为计价标准。

7

简易建(构)筑物

简易屋

一类

800

毛石或钢筋砼基础,或部分构柱、地梁、围梁和过梁承重水泥现浇顶,水泥砂浆面层、塑钢、铝合金门窗,水电配套。

8

二类

500

砖墙承重、预制板或瓦屋顶、水泥砂浆面层,铝合金门窗,水电配套。

9

三类

370

砖(土)木结构的非住宅简易房,有瓦屋顶。

10

厕所

土木结构厕所

120

 

11

砖木结构厕所

150

厕所革命中已补偿征迁户的除外

12

房屋排水沟

混凝土u型槽

m

50

 

13

砖砌

m

110

 

14

水泥砂浆台阶

 

65

 

15

地上附着物

猪圈、牛栏

 

120

不含围墙部分

16

围墙

砖石结构围墙

m

100

指房屋周围的院墙和猪圈除有顶部分以外的围圈

17

土砖结构围墙

m

50

指房屋周围的院墙和猪圈除有顶部分以外的围圈

18

铝合金栏杆

 

m

280

 

19

铁栏杆

 

m

200

 

20

不锈钢栏杆

 

m

150

 

21

地上附着物

铝合金院门或卷叶门

 

处或盒

2600

 

22

沼气池

 

2600

 

23

水井

简井

700

 

24

砌石井

2000

口径60cm,井深4m

25

坟墓墓碑

 

800

 

26

坟墓迁移

迁往集体公募的

2500

 

27

自行迁移处置的

3000

 

28

地坪

 

120

 

29

挡土墙

干砌石岸

m3

175

 

30

浆砌石岸

m3

240

 

31

大棚

 

10

 

32

鱼池

 

2500

鱼塘面积为水面,补偿费含鱼损、干塘等费用

33

果树

苗期

20

居民房前屋后散生果树包括:桃、李、梨、苹果板栗、枣、柿、橘、枇杷杏、山楂等。
     
胸径是指树高1.3米处的直径

34

初果期

50

35

盛果期胸径≤15cm

100

36

盛果期胸径>15cm

300

37

景观树(乔木)

胸径≤5cm

30

居民房前屋后散生种植景观树,包括:紫薇、香樟、广玉兰、女贞、栾树、桂花、雪松、棕榈、对节白蜡、红叶李等。
     
胸径是指树高1.3米处的直径

38

5cm<胸径≤10cm

80

39

10cm<胸径≤15cm

150

40

胸径>15cm

250

 

41

景观树(灌木)

蓬径<30cm

10

居民房前屋后散生种植景观灌木。

42

30cm<蓬径<50cm

30

43

50cm<蓬径<80cm

40

44

蓬径>80cm

50

45

苗圃

造林苗

5000

每亩5000棵以内按照标准价格,超过5000棵部分按1元每棵计算。

46

绿化苗

12500

47

青苗补偿

I级区域

一般耕地

2250

 

48

菜园/茶园

2480

49

II级区域

一般耕地

2060

 

50

菜园/茶园

2270

51

III级区域

一般耕地

1900

 

52

菜园/茶园

2090

 



附件2

 

房屋装饰装修补偿价格参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基价

备注



1

纸质石膏板造型吊顶

150

龙骨、基层、面层、乳胶漆



2

塑料扣板吊顶

60

 



3

实木板吊顶

180

 



4

纸质面石膏板吊平顶

100

 



5

水曲柳板玻璃造型吊顶

170

清水漆



6

600*600硅板吊顶

60

 



7

300*300铝方板吊顶

100

 



8

石膏角线

m

8

 



9

60*200外墙面瓷砖

48

 



10

150*150磁板

70

高档



11

150*150磁板

50

中档



12

150*150磁板

40

低档



13

150*200墙面瓷砖

58

 



14

150*250墙面瓷砖

65

 



15

200*200墙面瓷砖

68

 



16

200*300磁板

80

高档



17

200*300磁板

70

中档



18

200*300磁板

50

低档



19

250*250墙面瓷砖

75

 



20

250*300墙面瓷砖

80

 



21

300*450墙面瓷砖

85

 



22

330*330墙面瓷砖

85

 



23

300*600磁板

110

高档



24

300*600磁板

90

中档



25

300*600磁板

65

低档



26

600*600磁板

160

高档



27

600*600磁板

140

中档



28

600*600磁板

100

低档



29

乳胶漆墙面

18

高档



30

乳胶漆墙面

15

中档



31

乳胶漆墙面

10

低档



32

墙面刷石灰水

5

 



33

调和漆墙面

18

 



34

贴墙纸

55

高档



35

贴墙纸

40

中档



36

贴墙纸

26

低档



37

贴墙布(织锦缎)

105

 



38

板材、墙纸、影视墙

260

包基层面层



39

连墙床头背景墙

210

 



40

装饰板墙面

95

 



41

仿涂料墙面

8

 



42

106涂料墙面

6

 



43

木墙裙

90

 



44

室内铝塑板饰面

100

 



45

水泥砂浆楼面

15

 



46

水磨面层

70

 



47

地板漆

15

 



48

花岗岩踢脚线

m

16

 



49

抛光脚线

m

10

 



50

木踢脚线

m

16

 



51

木腰线

m

17

 



52

马赛克地面

75

 



53

250*250地板砖

65

 



54

300*300地板砖

90

高档



55

300*300地板砖

70

中档



56

300*300地板砖

55

低档



57

400*400地板砖

80

 



58

500*500地板砖

85

 



59

600*600地板砖

120

高档



60

600*600地板砖

90

中档



61

600*600地板砖

65

低档



62

800*800地板砖

230

高档



63

800*800地板砖

160

中档



64

800*800地板砖

85

低档



65

实木地板

240

高档



66

实木地板

190

中档



67

实木地板

150

低档



68

复合地板

195

高档



69

复合地板

100

中档



70

复合地板

50

低档



71

花岗岩面层

280

高档



72

花岗岩面层

180

中档



73

花岗岩面层

120

低档



74

0.9m*2.1m普通夹板门

410

调和漆或清水漆



75

0.9m*2.1m普通镶板门

430

普通油漆



76

0.9m*2.1m实木门及门套

1100

硝基漆带锁



77

0.9m*2.1m成品套装门

950

烤漆带锁



78

铝合金推拉门

300

 



79

0.9m*2.1m卫生间塑钢门

380

 



80

0.9m*2.1m室内金属门

750

 



81

进户防盗门

1320

高档



82

进户防盗门

1050

中档



83

进户防盗门

770

低档



84

全玻地弹门

440

 



85

老式铁防盗门

650

 



86

老式铁皮或栏栅门

160

 



87

木纱窗门

160

 



88

铝合金门

200

 

160

 

87

木纱窗门

160

 



88

铝合金门

200

 



89

铝合金门连窗

200

 



90

铝合金纱门

180

 



91

不锈钢玻璃防盗门

660

 



92

不锈钢防盗门

580

 



93

铝合金卷帘门

140

 



94

塑钢门

220

 



95

玻璃木推拉门

320

 



96

304不锈钢防盗网

160

 



97

202不锈钢防盗网

130

 



98

梅花管防盗网

140

 



99

12钢筋防盗网

110

 



100

10钢筋防盗网

90

 



101

花架

110



102

花架

150

不锈钢



103

铝合金纱窗

90

 



104

全玻橱窗

275

 



105

铝合金窗(单玻)

160

 



106

铝合金窗(双玻梭拉)

280

 



107

铝合金窗(双玻平开)

380

55-60厚



108

铝合金灶窗

200

 



109

塑钢窗(单玻)

190

 



110

塑钢窗(双玻梭拉)

230

 



111

塑钢窗(双玻平开)

330

55-60厚



112

包门套

240

 



113

包窗套

165

 



114

门窗贴脸

m

15

 



115

窗帘盒

m

60

 



116

窗帘滑杆

m

50

 



117

窗帘滑道

m

20

 



118

厨房吊柜

m

400

 



119

厨房地柜

m

750

人造石台面



120

瓷砖碗柜

380

1㎡以下



121

瓷砖碗柜

330

1㎡以上



122

水池

285

 



123

瓷砖水缸

400

 



124

不锈钢水盆

350

 



125

水泥面台

m

120

 



126

瓷砖面台

m

250

 



127

全瓷面盆

400

 



128

全瓷面盆(带地柜、面架)

1800

 



129

卫生间面台

m

600

人造石面层



130

蹬式大便器

130

 



131

座式大便器

1600

高档



132

座式大便器

750

中档



133

座式大便器

350

低档



134

明电安装

40

 



135

暗电安装

60

 



136

水安装(套房)

2750

房改房及商品房



137

水安装(单体楼)

3850

单门独院楼房



138

鞋柜

240

 



139

酒柜

385

 



140

壁柜

500

带梭门



141

壁柜

396

带木门



142

双格木隔断

220

 



143

木龙骨双面纸面石膏板

150

 



144

实木隔断

300

 



145

玻璃木隔断

260

 



146

铝合金隔断

280

 



147

吧台

m

490

 



148

弧形吧台

m

660

 



149

黑金砂台面金线米黄立面工作台

m

1100

 



150

木制地柜

m

340

 



151

连墙床头柜

300

 



152

玻璃隔断酒柜

450

 



153

瓷砖地柜

m

400

 



154

写字台

m

350

 



155

木制连墙电脑桌

m

350

 



156

玻璃钢、塑料雨棚

m

138

 



157

白铁皮雨篷

m

150

 



158

不锈钢铁皮雨篷

m

200

 



159

木栏杆扶手

m

280

 



160

欧式罗马柱

1500

 



161

屋面防水

60

卷材



162

木制阁楼

120

简易



163

木制阁楼

200

实木



164

门店招牌

80

 



165

铝格栅吊顶

95

 



166

集成板造型吊顶

160

 



167

内墙集成板

100

 



168

内墙硅藻泥(低档)

75

 



169

内墙硅藻泥(高档)

150

 



170

竹片墙面

45

 



171

吸音板(三防加隔音毡)

135

 



172

岩棉吸音板

90

 



173

外墙水刷石

45

 



174

外墙真石漆

105

 



175

外墙彩砂喷涂

57

 



176

60×150墙砖

45

 



177

100×100墙砖

45

 



178

100×200墙砖

55

 



179

150×200墙砖

58

 



180

130×260墙砖

62

 



181

140×280墙砖

65

 



182

150×300墙砖

68

 



183

300×600火烧板地面

160

 



184

酒店地毯

98

 



185

块料地面铜分隔条

m

15

 



186

金属踢脚线

m

35

 



187

金属包墙角

275

 



188

入院锌钢大门

320

 



189

入院铁艺大门

450

 



190

入院铁艺大门(镀锌)

650

 



191

入院不锈钢栏栅大门(202)

380

 



192

入院不锈钢栏栅大门(304)

620

 



193

入院不锈钢大门(304)

850

仿古油漆



194

入院铝材造型大门

1680

 



195

不锈钢栏栅防盗门(不锈钢板)

320

入户或室内门



196

卫生间铝合金双玻门(型材)

380

 



197

铝合金烤漆压条双玻梭门(普通)

460

 



198

铝合金烤漆压条双玻梭门(品牌)

820

 



199

钛合金梭门

580

 



200

防火门-普通

400

 



201

防火门-中档

450

 



202

防火门-高档

500

 



203

入户双开防盗门

3600

 



204

铝合金断桥门(平开)

1250

铝合金料1.8厚及以上,门宽100mm



205

铝合金断桥门(平开)

1850

铝合金料1.8厚及以上,门宽140mm



206

铝合金卷帘门-电动机组

2600

 



207

老式木窗

160

 



208

铝合金断桥窗(平开14-16厚)

950

 



209

锌钢防盗网

130

 



210

铁艺防盗网

280

 



211

大理石窗台石

180

 



212

全玻面盆

600

 



213

全瓷浴缸

2200

 



214

水泥柱护栏

m

120

 



215

陶瓷柱护栏

m

160

 



216

大理石护栏

m

355

 



217

简易铁方管护栏扶手

m

150

 



218

高分子扶手

m

280

 



219

铁艺楼梯扶手(木盖顶)

m

320

 



220

油漆踏步

20

 



221

瓷砖踏步

120

 



222

木地板踏步

140

 



223

大理石踏步

220

 



224

钢构楼梯踏步(管材架)

280

方管、钢筋、钢板踏步



225

钢构楼梯踏步(槽钢架)

480

槽钢、钢筋、钢板踏步



226

博物架

240

 



227

丝绒面料软包背景墙

345

 



228

雨水篦-复合型盖板

m

60

 



229

雨水篦-铁地漏

m

90

 



230

地火炉

300

 



231

壁火炉

400

带烟囱



232

砖砌门柱(白砖)

m3

455

 



233

彩色水泥瓦

45

 



234

瓷质波形瓦

72

 



235

琉璃瓦

250

 



236

亚克力发光字≦1㎡

325

 



237

亚克力发光字≧1㎡

513

 



238

亚克力字≦1㎡

283

 



239

亚克力字≧1㎡

440

 



240

聚氯乙烯字≦0.2㎡

182

 



241

聚氯乙烯字≦0.5㎡

235

 



242

箱(竖)式广告基层(钢结构、矩形)

m3

945

 



243

平面广告基层-木基层

170

 



244

平面广告基层-钢基层

222

 



245

灯箱、广告牌面层-胶合板

45

 



246

灯箱、广告牌面层-铝塑板

114

 



247

灯箱、广告牌面层-有机玻璃

62

 



248

灯箱、广告牌面层-玻璃

102

 



249

灯箱、广告牌面层-灯箱布

43

 



250

不锈钢台面木工作台

m

400

 



251

木梳妆台

m

350

 



252

木货架

240

 



253

墙面石膏装饰壁画≦1㎡

135

 



254

铁货架

150

 



255

浴霸拆装费

80

 



256

浴霸

80

 



257

不锈钢水箱

120

 



258

淋浴房

350

 



259

吊扇

80

 



260

换气扇

80

 



261

电表(两相)

300

 



262

电表(三相)

600

 



263

水表

400

 



264

天然气开户(住宅)

2610

 



265

燃气拆装

300

 



266

电话拆装

300

 



267

有线电视拆装

300

 



268

宽带拆装

100

 



269

空调拆装

500

 



270

太阳能拆装

1300

 



271

燃气热水器

200

 



272

抽油烟机

200

 



273

土灶

1000

 



274

大理石台面

500

含水龙头,盆



275

瓷砖台面

280

含水龙头,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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