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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村集体财产?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对当地农民有哪些好处?

2018-07-19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近日,农业农村部确定了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那么究竟什么是农村集体财产?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对当地农民有哪些好处?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商请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函》(农经函〔2018〕2号)的要求,吉林、江苏、山东3省报送了整省试点方案,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了整市和整县试点单位。经农业农村部研究,同意吉林、江苏、山东3个省、河北省石家庄市等50个地市、天津市武清区等150个县(市、区)为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整省试点到2020年10月底结束,整市和整县试点到2019年10月底结束。

  — 什么是农村集体财产?—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 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

  — 成为试点单位有何好处?—

  ①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把家底搞清楚,在这个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让农民也能够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②有利于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

  当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农村集体产权虚置、账目不清、分配不公开、管理不透明,导致集体资产被挪用、侵吞、贪占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民对此反映十分强烈,迫切需要解决。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各项制度,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管理平台,有利于从制度上来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有利于让农村的集体资产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也有利于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③有利于增添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利于激活农村的各类要素的潜力,完善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应该说各地的实践也有这方面的经验。

  — 具体怎么改?—

  1.股份合作制改革

  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同于工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2.以成员股为主

  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3.成员身份如何确认

  改革试点中,要探索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

  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4.出具股权证书

  组织实施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改革试点。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

  5.探索股份有偿退出

  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办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份继承的办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在面上推开。

  6.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

  可以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可以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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